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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民商法学会举行第二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

广东民商法学会2019-09-30


日前,广东民商法学会第二届第七次常务理事会于华南植物园办公楼举行。与会的领导和专家有:广东民商法学会会长周林彬、副会长林锐群、于海涌、邱丹,秘书长黄旭光,常务理事曾东红,常务理事兼副秘书长董淳锷、余斌,常务理事张劲学、中山大学岭南学院教授李胜兰等。会议由黄旭光秘书长主持。

 

会议议程包括不良资产行规编纂工作进程、乡村法治专委会筹备情况、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协同专委会筹备情况、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的筹备和成立、第二季度财务的汇报工作等。

 

不良资产行规编纂工作进程由黄旭光秘书长进行汇报。目前调研工作已完成初步的调研工作,课题调研组长正对调研访谈记录进行系统性的整理,发掘行业中的行规以及适宜通过行规予以规范的部分,并在此基础形成论文,后期会在相关学术论坛或者实务论坛进行交流和发言。

 

未来,在此前的基础上,课题组会进一步编纂不良资产行规的报告,形成1.0版本。后期可能会展开更广泛的调研以及会谈,形成2.0版本。

 

乡村法治专委会筹备情况由管羽菲律师代常务理事毛杰汇报。根据《广东民商法学会3-5年发展规划》,乡村法治专委会目标和定位为顺应国家乡村振兴战略,研究乡村振兴相关法律法规,为乡村振兴事业提供法律支持。目前,已初步确定专委会的成员,成员包括并不限于企业、高校、律师事务所等知名实务专家和学者,共同为乡村法治建设助力。此外,还与中山大学《地方立法研究》等编辑部取得了联系,共同打造乡村法治专委会的学术平台。专委会还开展筹备成立乡村人才学院、邀请实务专家开展专家讲堂等工作。

 

会议第三项内容由于海涌副会长负责。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协同专委会的筹备工作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于海涌副会长已和澳门高校取得了联系,澳门高校对于成立粤港澳大湾区法律协同专委会表示高度的支持,后期双方会进一步细化合作事宜。

 

疑难案件研究中心的筹备和成立初步计划与粤港澳三地的律师事务所开展合作,以律师事务所的疑难案件为主。但具体的工作有待进一步讨论和研究。

 

会议最后,广东民商法学会的领导和常务理事共同审议并通过了第二季度财务汇报。

 

此次会议研讨内容丰富,气氛热烈,对广东民商法学会后期工作的开展有着重要的指引作用,取得了圆满的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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